2025年银行秋季校园招聘法律知识练习题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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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5年银行秋季校园招聘法律知识练习题(4)
  辩护: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、自诉人的指控,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,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。根据上述定义,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?(     )
  A.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《反托拉斯法》,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,于是对他进行起诉。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,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,也没有妨碍竞争
  B.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,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,做出了大量反驳,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
  C.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,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,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,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
  D.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,被告对判决不服,认为自己是无罪的,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,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


 
  东吴教育网答案及解析
  答案: A
  解析: 抓关键词,题干强调“针对公诉人、自诉人的指控”、“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”。结合选项,A项微软(被告人)委托律师(辩护人)针对美国最高法院(公诉人、自诉人)的指控进行辩解,证明自己无罪,符合关键词;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;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,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;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,不是“针对公诉人、自诉人的指控”。故正确答案为A。


 
  文章来源:网络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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